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摘录
国发〔2014〕31号《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涉及体育和老体工作内容的有:
(六)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
2014年12月31日,国办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中还要求:在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方面,由体育总局、旅游局等负责于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刘鹏强调加强对老年人群活动的指导协调
2014年12月29日,刘鹏局长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提出,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要努力开创中国体育新局面。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拓展群众体育的广度和深度。第一,完成好本周期《全民健身计划》的评估和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的编写工作。第二,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方式与方法。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创新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的方式与方法。第三,进一步做好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健身组织和健身活动工作。目前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46平方米,严重制约着群众体育的发展。编制好《“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要对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培育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使之成为开展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和主力军。加强科学健身方法和优秀项目的推广与交流,加强对老年人等人群活动的指导协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全民健身活动评价和激励机制。
他还提到,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体育健身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列为六大消费增长点之一。
他在全国体总会上强调,要发挥好体育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体育总会工作的改革创新。
体育总局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
2014年12月24日,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
除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少数特殊项目赛事外,包括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在内的全国性体育赛事审批一律取消。
禁止巧立名目违法违规收费。坚决禁止利用确定赛事承办单位之机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让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举办赛事,激活体育市场。
创新管理模式。对各类体育赛事统筹考虑、通盘研究,根据赛事规模、组织形式等方面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也包括公益性赛事中的部分赛事。体育总局及其各厅司局、直属单位针对此类赛事的审批,一律取消。
鼓励社会力量办赛。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或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体育赛事,其名称可以使用“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相关部门确认,其它体育赛事名称不得使用以上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新常态 新应对 新发展
12月15—16日,吉林召开纪念省老体协成立30年暨全省老体工作会议。副省长王化文出席讲话称赞省老体协工作卓有成效,他指出,做好老体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关系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要求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高度重视老体工作,积极支持各老体协开展工作,主动解决必要的经费、场地设施,为老体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高文主席做工作报告,历数30年来省老体事业发展的巨大变化。市区县老体协90%达到“五有”;省、市、县三级老体组织已全覆盖,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覆盖率分别达97.2%、 80%以上;2013年全省各级老体协共支出活动费1520多万元,十年来增长了4.7倍;2014新增外场地1678个,室内场地1540个,比2013年增长23%。县以上老体协90%有独立办公场所,配有必要网络办公设施。省老体人口已占老年人口的51%以上。2015年主要工作有四项:继续抓好“五有”标准建设,打造长白山、长春乐山老年康乐园;筹备2016年第三届省老运会及举办各类活动和赛事。
山西省老体协常务主席郭良孝提出2015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和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继续抓好“两办”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在健全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活动场所和骨干队伍 的建设,拓宽老年健身活动和交流比赛项目,使省老体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中组部、省里“四部委”整顿规范社团组织的要求,以及中央各项健身活动政策的出台,对各级老体协来讲,更是加强自身管理、完善优化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赢得社会进一步认可的机遇,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出应有贡献。
12月17日,江苏省老体协召开办公会议总结了2014年老体工作五大亮点:一是协会换届改选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优化;二是“百万老人健步走向北京迎国庆”活动,参与广泛;三是首次举办“老体健身创新项目展示大会”影响广泛;四是探索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积累了经验;五是承担中国老体协气排球专委会工作,成绩显著。会议提出2015年要在改革创新、转型发展上要有新的作为:一要重视省各级老体协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二是坚持把动员组织广大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作为老体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心下移,面向基层,搞好服务;三是办好省老年体育节,努力打造活动品牌;四是以创建特色项目之乡为抓手,推进老体健身广覆盖;五是提前做好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准备工作;在探索老体产业发展,加强科学健身、宣传、自身建设等九方面取得新成效。
1月16日,福建省老体协召开工作会议。王美香主席做工作报告。关于年工作安排意见,她强调2015年要着力提升服务老年体育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基层老体协工作,确定2015年为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年”,全面启动“老年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创新工作机制,省老体协成立若干专项委员会,继续开展老体健身项目大联动,积极开展海峡两岸老体联谊交流;建立健全辅导员培训、管理、服务机制;继续扎实推进健身场(地)馆建设;以及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
1月19日,陕西省老体协召开全省老体工会,潘连生主席做工作报告。他认为,2014年是一个“丰收之年”。其主要成果: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二是“双创”工作迎上新台阶,创建示范点工作全面推进;三是老体健身活动蓬勃发展,组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四是老体理论宣传工作和文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他要求2015年主要抓好:一、以办好第二届省老健会为主线,广泛开展老体健身活动;二、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创建示范村镇、示范社区活动;三、加强老体理论宣传工作和文化建设,提升老年体育的精神文化素养;四、力所能及发展老年体育产业,使之与老年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最后大会举行了隆重的表彰颁奖仪式,向获得省老体工作健身示范村、镇、社区的175个单位和获得省直机关老体健身活动示范点的16个单位代表颁发了奖牌。
1月20日,四川老体协召开全省老体工作会,执行主席肖光成做工作报告,秦玉琴主席总结讲话《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奋力推进全省老年体育事业创新发展》。她对2015年工作提出三点:一是从国家战略和民生工程的高度,逐项搞好“六有”的落实和“六新”的发展。二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各级老体协班子的自身建设,正确理解和认识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问题;在领导班子成员调整过程中,一定要选好带头人;改进作风,下大力抓好基层。三是认真办好省第八届老运会,抓好赛风赛纪,保持老年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要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抓实抓到位,确保省老运会安全、圆满。省老体协还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成都等18个市和甘孜、阿坝、凉山州老体协 授予“老年体育发展贡献奖”,并安排42万元,奖励每个市(州)贰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山东、江西、云南、贵州、安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浙江、上海、广西、海南、河南、湖南、青岛、宁波等地老体协都及时总结2014年工作和部署2015年工作。
“全国老有所为楷模”老体协榜上有名
全国老龄办于2014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通知》。经逐级选拔、择优推荐,由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及全国性老年社会组织推选出101位“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经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全国老龄办印发[2014]66号文决定授予叶如陵等88位同志和西北工业大学红枫叶中老年志愿者协会等3个集体“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其中获此殊荣的老体协人物有:
丁显松 江西省瑞昌市老体协主席老科协主席
李代全 成都铁路局原成都分局体协高级教练员
于继成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原班办公室主任
唐情林 重庆市老体协主席
忻慧芬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老体协副主席
蔡小法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老体协主席
王同林 河南省安阳市老体协原主席